2017年广西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位于广西南宁市,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为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放射源监测、辐射污染纠纷调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等方面的技术、科研和咨询工作。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17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现役军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技术综合岗1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www.gxepb.gov.cn)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现场报名者应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或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www.gxepb.gov.cn)下载、填写、双面打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招聘单位。
(2)现场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报考资格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非本人报名需附上委托书,本人报名则不需要),除工作证明和委托书(非本人报名)收原件外,其他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日至27日(8:30-11:30、15:30-17:3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及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具体报名地址如下: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蓉茉大道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辐射监测大楼二楼206室。
联系电话:0771-5305324。
(3)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等。
开考条件: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同意,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
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和排名。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结构化面试。
开考条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同意,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人员按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计划组织、言语表达、人际交往与技巧等能力等。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统一公布,并于面试结束当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考核人选)。
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考核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人事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审查其人事档案,复查其报考资格。
(七)体检、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组织拟聘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参照《放射性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报批、入编等相关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驻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监察室监督电话:0771-5773910。
附件1: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公开招聘计划表.doc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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