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安徽合肥巢湖事业单位招聘144人公告

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2017-10-20 09:30:24
  巢湖市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巢湖市编委会议研究,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巢湖市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巢湖市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巢湖市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相近、相似专业不得报考。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科及以上”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巢湖市现有在编在聘人员(至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自主选岗、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9:00至11月3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11月6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由巢湖市人社局负责。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7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11月8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将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11月16日至11月17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巢湖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如下表:
 

岗位类别 笔试科目 面试形式
科目1 科目2
A类 其他
岗位
《综合知识》 《专业知识》
(或《申论》)
结构化面试
B类 卫生
岗位
《卫生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
(或《申论》)
结构化面试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

  《卫生基础知识》内容为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的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申论》满分100分。

  《科目1》、《科目2》按5:5权重合成计算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考试均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培训班。

  笔试科目详见《巢湖市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笔试时间:

  3、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周六)上午

  《科目1》: 8:00~9:30

  《科目2》: 10:00~12:00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11月21日(8:30~11:3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巢湖中路192号,巢湖市人社局五楼)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4、2017年11月30日16:00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另外提供加分政策规定的证件、材料及复印件;

  3、外地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另外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工作集中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元月进行。

  1、面试工作由巢湖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面试公告将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五)成绩合成

  1、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和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招聘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巢湖市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等额递补累计不超过两次,两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考生自主选岗后,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报批

  1、拟聘人员统一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人社部门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九)聘用

  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由巢湖市人社局统一介绍到单位报到,如不按时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办理入编手续,与所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聘期限3-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其它

  (一)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招聘工作由巢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联系电话

  咨询:0551-82185812、0551-82185819(巢湖市人社局)

  监督:0551-82172309               (巢湖市监察局)

  (四)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chaohu.gov.cn/chrsbzj/)。

  附件:巢湖市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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