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上饶万年县消防员招聘15人公告
万年县合同制消防员公开招聘方案
为缓解万年县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下发的《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合法、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消防员,实行劳务派遣,执行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及各种应急救援等任务。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1)招聘对象
具有万年县户籍年满18-30周岁(1987年12月30日至1999年12月30日间出生)的男性公民,石镇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以梓埠镇、石镇镇居住的人员为主,陈营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面向社会招聘。
(2)招聘名额:15名,驾驶员4名,B照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消防战斗员11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
(1)完成火灾扑救任务;
(2)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18项社会抢险救援任务,包括: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三、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2)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3)身高168厘米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裸眼视力不低于4.6。
(4)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退役人员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5)退伍军人、有B照以上驾驶证人员、有化工专业知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组织领导
为了顺利完成万年县合同制消防员招聘工作,成立万年县合同制消防队员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万年县消防大队。
组长:江学琴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组织单位:公安局、应急办、安监局、人社局、财政局、陈营镇、石镇镇、梓埠镇、消防大队、高新开发区、新联人力资源公司
成员:周 枫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庆华 公安局党委委员
吴学永 县纪检监察分局长
薛爱军 消防大队教导员
黄 焕 园区工委副书记
叶益云 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饶良国 新联公司经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在政府网、电视台、乡镇发布张贴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7年 10 月 16日— 2017年10 月 26日。
3、报名方法:(1)填写表格: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万年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登记表》。(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户口本、驾驶证、近期2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6张等资料,到江西省新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地址:万年县陈营镇万泉东路外商大厦二楼;联系电话:3698836,联系人刘鸳:15107037176,戴小兰:13870341582;报名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考试
此次考试项目分为面试和体能测试。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总成绩,并进行公示。根据招聘计划,报名人数达1:1.5比例后方可开考。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参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按招聘计划1: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由县招聘公安机关协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用工单位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采取查阅档案、走访群众等方法,调查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考试、体检不合格或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万年县政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正式录用后,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合同制消防员每月工资为2471元,高危补助200元,驾驶员每月增加600元补助。
(三)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合同制消防员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参照公安现役消防队员相关标准执行)。
(四)奖励:合同制消防员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公安消防现役官兵同等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
(五)抚恤:合同制消防员因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等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依照国务院《烈士褒扬条例》规定执行。正式录用后,首签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如有违反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可依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作期间免费提供住宿和伙食,标准与消防部队战士相同。
七、聘用
1、对录取人员集中培训90天后进行考核(培训期计入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由用工单位安排具体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及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录用。日常管理按照《江西省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2、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江西省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3、办公地点:万年县陈营镇政府、凤巢园区管委会(石镇镇、梓埠镇)。
八、纪律要求
1、考生抽号确定考试出场顺序,考试及记录成绩时,考生只能报号码,不能报姓名,评委记录成绩时也只能登记号码,不能直接写姓名。
2、考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3、本次考试不安排复考、补考,考生也不得在考试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考。
4、考生按照时间安排持身份证到考试地点报到,参加体能测试时自备运动衣、运动鞋。凡迟到10分钟以上或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5、招考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果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九、其它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2、本方案由万年县合同制消防队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万年县合同制消防队员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