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韶关南雄市事业单位招聘37人公告

来源:南雄门户 2017-10-20 10:48:06
2017年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南雄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是南雄市气象局管理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南雄市孔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是南雄市林业局管理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南雄市公证处是南雄市司法局管理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南雄市广播电视台是南雄市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五)南雄市环境监测站是南雄市环境保护局管理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六)南雄市坪田银杏市级森林公园管理处是南雄市坪田镇管理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七)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是南雄市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八)南雄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南雄市水务局管理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九)南雄市中医院、南雄市人民医院是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十)南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南雄市土地储备中心是南雄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十一)南雄市城市建设规划办公室是南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十二)南雄市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是南雄市各乡镇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考生须留意单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11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南雄市朝阳南路299号人社局七楼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4、考生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签名,1份);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6、对于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7、岗位要求工作年限的,报名时须提供相应年限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及单位工作证明。


  (四)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附件4)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对象。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4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完整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于2017年11月13日-11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分别到以下单位领取准考证。


  (1)报考南雄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岗位:南雄市气象局人力资源股


  地址:南雄市环城东路32号气象局办公室5


  联系电话:0751-3836628


  (2)报考南雄市孔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岗位:南雄市林业局人事股


  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64号林业局5楼


  联系电话: 0751-3820026


  (3)报考南雄市公证处岗位:南雄市司法局政工科


  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17号


  联系电话:0751-3936328


  (4)报考南雄市广播电视台岗位:南雄市广播电视台新闻部


  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仙人南巷30号


  联系电话:0751-3827601


  (5)报考南雄市环境监测站岗位:南雄市环境保护局人秘股


  地址:南雄市永康路108号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51-3881617


  (6)报考南雄市坪田银杏市级森林公园管理处岗位: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地址:南雄市朝阳南路299号人社局三楼


  联系电话:0751-3837567


  (7)报考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岗位: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地址: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办公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0751-3885020


  (8)报考南雄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岗位:南雄市水务局人事监察股


  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金叶大道中281号二楼


  联系电话:0751-6929187


  (9)南雄市中医院、南雄市人民医院岗位: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监察股


  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13号卫计局二楼


  联系电话: 0751-3822253


  (10)报考南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南雄市土地储备中心岗位:南雄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地址:南雄市雄中路415号


  联系电话:0751-3822401


  (11) 报考南雄市城市建设规划办公室岗位:南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事股


  地址:南雄市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四楼


  联系电话:0751-3822748


  (12) 报考南雄市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岗位:南雄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人力股


  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八一街宾阳路5号2楼


  联系电话:0751-6929208


  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请进入面试考生及时留意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主管单位不再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未领取面试通知书造成的后果自负。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应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按照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具体要求)。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纪检监察电话:0751-3822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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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7年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南雄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


  4、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雄市气象局


  南雄市林业局 南雄市司法局


  南雄市广播电视台 南雄市环境保护局


  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南雄市水务局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南雄市国土资源局


  南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南雄市百顺镇人民政府


  南雄市帽子峰镇人民政府 南雄市江头镇人民政府


  南雄市南亩镇人民政府 南雄市坪田镇人民政府


  南雄市古市镇人民政府 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


  南雄市油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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