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赣州市南康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0人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于区委、区政府关于“123”目标任务的实施,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赣州市南康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
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及各级党校学习所获学历,且高于最低学历条件的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如,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的,则本科、研究生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学历);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319号)附件所列专业目录及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2017届以前毕业生专业名称与《目录》不一致的,可对照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附件所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注:11月1日为报名第一天),其中除本公告注明的特殊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1999年11月1日以前出生,下同)、25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外;其他岗位年龄要求均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户籍要求
南康户籍(下同)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为赣州市南康区现辖区管理的人员(不含已划归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管理的凤岗镇,三江乡,太窝乡中边村、洋田村、太窝村、龙潭村、高山村、范塘村,唐江镇章良村、村尾村、横江村和赣州蓉江新区辖区管理的潭口镇,潭东镇户籍人员)。此次公开招聘中下列两类人员属南康户籍:一、2017年10月23日前(公告发布之日)为南康户籍人员;二、此前曾为南康户籍,因就读高等院校原因户籍迁出未及时迁回人员(不含因工作、生活、婚姻及其他需要迁移户口的事项迁出人员)。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方法择优聘用。因在报考时已对招聘岗位作了专业限制,此次招聘考试,只进行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笔试(合并为一张试卷)及面试,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一般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特殊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成绩占总成绩70%。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10月23日-10月31日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日—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教育培训中心(赣州市南康区天马山大道人社大楼10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3、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笔试费用。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100元,由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取。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红底一寸彩照4张。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组织、人事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的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岗位要求为南康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6、对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17年11月7日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2017年11月9日可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改报期间不再接受新人报名。未改报的予以退费,弃考的不予退费。
7、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对恶意报考、以虚假信息报考以及进入体检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记入赣州市南康区公开招聘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赣州市南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笔试
报考一般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特殊岗位入闱笔试的考生于2017年11月15日-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南康区,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等,不指定教材)及申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全为客观题,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申论全为主观题,考生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在考卷上作答。笔试结束后,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集中封闭评卷。评卷结束后,将按区直单位、乡镇分级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4、其他事项。
如某职位报名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考生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来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致某职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即面试达不到1:3的考生),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环节。入闱面试人数已达到3:1的职位,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3:1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职位视为达到面试比例,该职位考生按笔试、面试总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仅参加了笔试或一门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报考特殊岗位的考生,先面试再参加笔试。如报考特殊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岗位面试后,按1:3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面试缺考、作弊取消资格致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有效人数达不到1:3的,如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按面试及笔试总分高低择优确定入闱体检、考核人选;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笔试人数等于招聘计划数),笔试成绩不低于特殊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根据特殊岗位笔试情况由区人社局公布),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入闱笔试人员已达到1:3或能形成竞争关系,但因笔试缺考导致招聘计划数与笔试人数不能达到1:3或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岗位,仍按总分高低确定入闱体检、考核。仅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四)面试
2017年11月27日,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一般岗位(相对特殊岗位而言)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一般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特殊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后再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不同岗位计算比例计入总成绩。
1、特殊岗位面试
鉴于部分岗位的特殊性,根据有关规定,以下岗位作为先面试、后笔试的特殊岗位:(1)赣州市南康区文化馆男性岗位、演员(专技岗);(2)赣州市南康区文化馆女性岗位、演员(专技岗)。特殊岗位在现场报名时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与一般岗位资格审查相同。特殊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费,特殊岗位面试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50元,由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取。2017年11月9日特殊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到原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特殊岗位面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2017年11月13日,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入闱笔试人员名单。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的仪容仪表、才艺展示等,总分为100分。
2、一般岗位结构化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于2017年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处缴纳面试费用后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50元,由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取。入闱面试人员,按规定面试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2)若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于2017年11月30日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2017年1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原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般岗位取笔试高分者,特殊岗位取面试高分者。2017年12月5日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
2、体检由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
3、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区政府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在南康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现有身份调动或参加考试。
四、本公告由赣州市南康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97-6608506
点击下载>>>
附件:1、赣州市南康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3、赣州市南康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赣州市南康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日程表.doc
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