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25 09:25:37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所属青岛市动物园管理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2名(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五)野生动物保护、动物检疫、动物科学及养殖专业;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野生动物饲养工作经验;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报名邮箱,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1日。


  报名邮箱:qdylzhxt@126.com


  咨询电话: 0532-82863660;15863086987。


  1.个人报名:实行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注明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科研成果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材料(影印件)发送至电子信箱qdylzhxt@126.com(报名格式: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提供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审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和相关资料。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员报名登记表》、《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试。


  三、考试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考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专业测试成绩结束后现场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网(http://szgyj.qingdao.gov.cn)公布。


  四、成绩核算


  考试采取百分制,由考官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列入考察和体检对象。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备案,办理有关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政策咨询电话:0532-82865390 82863660


  监督电话:0532-82868486 82965696。


  附件:


  青岛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计划表.xls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