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永州宁远县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招聘410名公告
为深入推进农村网格化建设,提高农村管理服务效率,进一步夯实农村社会治理基础,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自主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职责
本次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公开招聘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410名(城区12个社区除外,按“一村一员”进行招聘),分配到各行政村工作。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宁远县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职责:负责录入、更新、上报本村网格管理员收集的相关信息;管理、维护村(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办理村(社区)服务窗口有关事项;协助综治中心工作;执行村支两委相关工作安排等事项。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道德良好、热心公益,无违纪、违规、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宁远县户籍(即在1976年11月1日至1999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取得户籍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前)。
(4)掌握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语言沟通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现任村支两委干部报考本职位的,从聘用之日起,不得再担任村支两委现任职务。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者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近5年(自2012年9月30日起)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5)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等行为人员。
(6)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日至11月5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考生按照户籍所在地到所辖乡镇(街道)报名,不接收跨乡镇报名,原则上居住在本村人员限报本村职位。
3.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
(3)开考比例:每个村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村,取消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核工作。原则上按照本村考生报考本村岗位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
5、《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各乡镇上报一份到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汇总,一份到县网格办备存。
(二)笔试
1.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常识和公文写作三部分。实行百分制,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常识和公文写作部分分别占40%、40%、20%,考试时间120分钟。
2.时间:
笔试时间:11月26日上午9:00-11:00。
3.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在笔试前2天到各乡镇领取准考证。
4、组考方式:由县人社局统一组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以各村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计算机常识、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得分高低择优确定入围人员。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按医院标准收取,由考生个人自理。
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高低,可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聘用。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后续任何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者,将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组成员由纪委、安监、综治、计生四部门人员组成,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在任何一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远县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签字后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考生由纪委(监察)及宁远县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予以查证,凡违反招聘规定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审批聘用及聘后待遇
1、审批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为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的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由所在乡镇(街道)与之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由乡镇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再续签。
2、聘用后待遇
本次招聘为宁远县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属非行政、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招聘到岗的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参照城区网格员管理办法,工资待遇参照宁远县村支两委人员待遇标准,养老保险参照村干部标准缴纳。5000人以下的行政村1510元/月(含400绩效奖励);5000-10000人的行政村1646元/月(含400元绩效奖励);10000以上的行政村1784元/月(含400绩效奖励)。工资由县财政统一发放,招聘的网格信息员纳入村支两委后备干部考察人选。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由乡镇报送县人社局、财政局、县网格办批准后,解除劳务合同关系:
(1)当年年终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
(2)在聘用期间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3)在聘用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4)年龄达到50周岁的;
(5)在村支两委选举中当选为村支两委成员的;
(6)因政策变动无需再设置岗位的。
五、纪律要求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正、有序进行。
2.各乡镇招聘负责人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招聘的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方案解释权归宁远县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咨询电话:
县网格办 0746—7326799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46—766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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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17年宁远县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宁远县农村网格信息管理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