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招聘方案

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10-26 08:53:31

  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一所以农业为特色的综合性高职院校,学院是由贵州省农业委员会主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副厅级)。学院以培养农业类技术、管理、服务高级人才为主,并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培养机电、经济、信息、计算机等实用型技能人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省农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职)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我院2017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应聘的人员应于2017年11月6日至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5:30)在清镇市职教城西区黄柿路贵州农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2号楼2207室)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交报名表、缴纳报名费并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17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应提供党组织出具的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学生干部管理部门出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中其它要求栏按要求提供。


  2.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由应聘人员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对相关信息负责。若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报名人员初审合格的,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农业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农业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学士的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面试和试讲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试讲人员名单。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按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进行面试和试讲。面试和试讲由贵州农业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业务能力、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面试和试讲满分均为100分。未参加面试和试讲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和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和试讲地点: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清镇市职教城西区龙井路)。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3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原则上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面试和试讲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和试讲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应聘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组织考察(考核)。


  2.在考察(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考核)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未能按要求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试讲、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农业职业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二)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17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851-88195571;监督举报电话:0851-88195472。


  (三)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网站:http://gz.hrss.gov.cn,贵州农业职业学院网站: http://www.gznzy.net。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8195571 联系人:乔老师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17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七、本方案由贵州农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


  2、贵州农业职业学院2017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贵州农业职业学院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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