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南开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2017年南开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工作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要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南开区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和南开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6日至1999年11月6日生)。
对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6日。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发布公告
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南开区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报考人员从2017年10月26日8:00开始,通过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tjnklss.gov.cn)进行查询。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遇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有疑问的,可拨打各岗位对应电话咨询。
四、报名及缴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8:00。
笔试缴费时间:11月6日9:00至11月11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如遇报名比例低于3:1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人数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17年11月13日9:00至16:00。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00 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1月15日9:00至11月17日18: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1月28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要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需携带:
(1)报名表(机打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同意报考证明(现单位加盖公章)
(6)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学信网(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
(三)面试
面试考试时间:2017年12月9日。
面试缴费时间:12月6日9:00至12月8日18:00。
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2月6日9:00至12月9日12: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和下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参加面试的考生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者登陆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体检未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拟聘用人员在北方人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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