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音乐学院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
来源:上海音乐学院
2017-10-26 10:41:52
上海音乐学院高层次人才公开选聘公告
上海音乐学院是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专业音乐学府,是教育部首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目前国内唯一拥有三个一级学科的音乐院校。学院紧紧把握国家“双一流”建设的重大发展机遇,以“办一流音乐教育,创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
为打造世界一流的学科人才队伍、构筑国际化协同创新学科平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国际视野的拔尖音乐人才、促进学科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上海音乐学院现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一批高层次优秀拔尖人才。
(一) 要求
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或者主要演奏员经历5年以上,国际国内重大音乐比赛获奖者优先;
学术水平精深,学术声誉良好,能引领带动本学科专业发展的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
热心于艺术教育事业,具备德艺双馨的基本要求,国籍不限。
(二)岗位
学科 |
学科方向 |
人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聘任要求 |
西洋管弦乐表演 |
管乐各学科方向 |
全职/柔性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西洋管弦乐表演 |
弦乐各学科方向 |
全职/柔性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声乐表演 |
美声 |
全职/柔性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作曲 |
作曲 |
全职/柔性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指挥表演 |
指挥 |
全职/柔性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音乐剧表演 |
音乐剧 |
全职/柔性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钢琴表演 |
钢琴 |
全职/柔性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民族管弦乐表演 |
民乐各学科方向 |
全职/柔性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注:特别优秀的拔尖人才可不受学科专业及职称限制
(三)职责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国际视野的拔尖音乐人才
承担进入世界一流行列的学科建设任务
引领汇聚全球人才的团队
推动艺术科创与协同创新、打造学科制高点
(四)聘期
全职引进:在校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全职到岗,经聘期考核合格后,予以长期聘任。
柔性引进:在校工作时间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根据合作项目或者工作协议短期聘任。
(五)流程
申请人于上海音乐学院主页高层次人才公开选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上海音乐学院高层次人才岗位申请表》,并同时提交本人详细简历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上海音乐学院人事处邮箱:zzrsc@shcmusic.edu.cn。申请时间不限,岗位聘用额满为止;
上海音乐学院人事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对象将受邀前来参加考核及面谈;
由上海音乐学院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统一考核和考察。内容包括试讲、音乐会、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
经上海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六)待遇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政策、《上海音乐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规定, 学校将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待遇保障,具体薪酬待遇双方协商确定。
(七)联系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 上海音乐学院人事处
邮编:200031
电话及传真:021-64313746
邮箱:zzrsc@shcmusic.edu.cn
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
上海音乐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