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烟台龙口市公安局巡警大队招聘特巡警辅148人公告
为适应我市当前维稳形势需要,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全市公安机关警力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经市相关部门批准和上级公安机关同意,现拟由龙口市保安服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辅助人员,派遣至龙口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导和监督下承担防暴应急处突等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1、特巡警辅助岗位(男性)。计划招录140名,按照初审合格人数3:1比例确定招录职位数额,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录人数3倍的,按3: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2、特巡警特种车辆驾驶岗位(男性)。具备A1驾驶证资格人员2名、B1驾驶证资格人员6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政治素质。
(三)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双眼裸视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身高赤足不低于1.73米(退伍军人身高赤足不低于1.70米)。有防暴、处突、特战、侦察、排爆、消防等专业技能特长(以退伍军人档案记载等级证书或奖励证书为准)的退伍军人或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体育大学武术、散打等专业毕业生及驾驶证准驾车型B1证(含军人驾驶证)以上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具有龙口市常住户口,男性,年龄18至25周岁(1999年10月30日至1992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防暴、处突、特战、侦察、排爆、消防等专业技能特长(以退伍军人档案记载等级证书或奖励证书为准)的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同等高中学历以上。具有驾驶证准驾车型A1驾驶资格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具有驾驶证准驾车型B1驾驶资格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学历可放宽至同等高中学历以上。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或非正常上访的;
6、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龙口市保安服务公司(龙口市港城大道403号,中国银行大楼一楼北侧)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材料(如防暴、处突、驾驶等技能证明)、退伍军人相关证明、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审查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依次进行资格初审和身体初检。初审、初检均合格的,经本人签名确定报名。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程序。
1、体能素质测试:测评时间、地点:以报名与资格审查后的通知为准。
体能素质测评的项目标准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为准,18至40周岁考生测评项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41至45周岁考生测评项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须携带身份证并自备运动物品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素质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人员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能素质测评为综合性测评,按体能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在测评开始后仍未到达测评点的视作自动放弃。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根据体能素质测评平均成绩高低排名,按照招录计划1:2比例(人员不足,适时调整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体能素质测评平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最后一名体能素质测评平均成绩相同,一并参加笔试。
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体能综合测试后的通知为准。
笔试科目为基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计算机操作等。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高低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数不足适时调整比例)。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后的通知为准。
面试日之前,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体能素质测评和笔试两科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两科总分相同,则按体能素质测试平均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人员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体能素质测试平均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30%和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为保证人员素质,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素质测评平均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确定;如体能素质测评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高低的顺序决定取舍。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一)体检
体检时间: 以面试后的通知为准。
体检参照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人社部印发〔2010〕82号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务必于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政审
根据拟招录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现实政治表现等情况。具体办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弃权造成的空缺,经研究同意后,可按照个人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有关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的相关通知,将适时在今日龙口报或龙口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由于个人原因没有查收到相关通知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招录及工作待遇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用的岗位类别为特巡警防暴应急处突岗位,实行军事化管理,进行常态化训练,集中食宿,实行周一至周五24小时值班备勤,周六周日轮休的勤务模式。招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80%),试用期间实行全封闭军事化训练,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将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龙口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龙口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工作,试用期限及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对拟招录的特巡警岗位人员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我市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含加班补贴)+岗位津贴,月工资约在3400元;对拟招录的特巡警特种车辆驾驶岗位人员工资标准: A1驾驶证资格人员月工资约在4000元,B1驾驶证资格人员月工资约在3600元,保险待遇按法律规定标准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由龙口市公安局政治处、龙口市保安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5-8788912
附:《龙口市公安局特巡警辅助人员报名表》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