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山东大学医学学科历史悠久、底蕴深厚、传统优良、特色突出。为加快山东大学“双一流”建设步伐,优化医学学科专业技术队伍结构,增强医学学科其他专业技术队伍对教学科研工作的支撑作用,推进一流医学学科建设进程,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实验动物中心工程实验(兽医)岗位1个;
岗位职责:
1.指导中心人员动物生产过程。
2.指导动物实验人员的动物操作。
3.负责实验动物的健康、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等,预防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4.建立保障动物福利的体系,健全动物质量保障体系。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四)一般应具有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或六级考试成绩428分以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可不做此项要求)。
(五)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所学专业: 兽医学。
(七)身体健康。
三、招聘组织
齐鲁医学院成立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负责组织本次招聘的各项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 11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qlyxbrs@sdu.edu.cn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照招聘基本要求和岗位需求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复核
齐鲁医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测试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齐鲁医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齐鲁医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3.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岗位技能测试。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最低不少于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交相关证书原件等纸质材料,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未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本次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齐鲁医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参加体检人员按时到指定的地点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管理
(一)采用预聘制方式,实行人事代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期为三年,聘期到期严格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且聘期内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优秀的纳入学校相应常规体系,其他人员不再续聘。预聘制人员待遇在预聘期间按照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执行。
(三)预聘制期间和纳入学校常规体系后第一个聘期内不得变更工作岗位。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
(三)拟聘人员如系国内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不能全部提供者不予接收、聘用。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人员,应聘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应聘人员如系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聘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均在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qlyxrc.sdu.edu.cn)首页“通知公告”专栏和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山东大学医学HR”公布,未能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立莉
联系电话:0531-88361358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人事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