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枣庄市薛城区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薛城区广播电视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7年枣庄市薛城区广播电视台计划招聘播音主持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电视编导1名。具体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三)年龄在35周岁(1981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下。其中播音主持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含1.70米),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含1.60米),均为赤脚身高;
(四)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和其它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1、枣庄市内符合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点: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泰山南路区民政局北侧)
应聘人员通过薛城区政府网站(www.xuecheng.gov.cn)下载并如实填报《2017年薛城区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与毕业证书一致,有工作单位的要出具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报名同时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播音主持岗位的,需提供7寸生活艺术照2张及本人近期主持的口播新闻播音视频1份(自备稿件:消息1条,评论1条,均不少于90秒)。
2、枣庄市外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可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所需资料发送至xwpd4422452@163.com,相关证书、证明以pdf格式扫描件发送,播音视频资料格式为mov或mp4高清视频。照片先发电子版,纸质照片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
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的审查相关证书资料并测量身高,网上报名的领取准考证时测量身高,条件不符者,取消报名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薛城区政府网站(www.xuecheng.gov.cn)公布,领取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采取报名现场证件审查、档案审查和网上学历验证等方式进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复试及录用资格。取得复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复试的相关事项,以薛城区政府网站(www.xuecheng.gov.cn)公布为准。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复试空缺,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初试人员应交纳初试考务费40元,进入复试人员应交纳复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播音主持岗位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参加初试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初试。初试的主要内容为:在规定时间、规定现场完成指定稿件的播报、主持或现场评论、对话评委等。初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形象气质、音色音准、播音技巧等,初试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复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初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初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初试合格人数确定复试人员。复试的主要内容为:现场试镜。参加复试人员在指定时间、地点化妆后,根据指定内容进行现场录制,评委根据应试者试镜录像效果打分。
(二)编导岗位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的主要内容为新闻采编基础知识等,初试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复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笔试人数达不到3人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复试人员。复试的主要内容为: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内进行现场拍摄采访,写出稿件,编辑出相关画面,成为一段新闻成片供评委审看、打分,复试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
播音主持和编导岗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和招聘职位计划(播音主持岗位分男性和女性),以1:1的比例从复试合格人员中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员。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初试和复试结果,按规定程序通过薛城区政府网站(www.xuecheng.gov.cn)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拟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确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参加复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薛城区政府网站(www.xue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填写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一经聘用,未经单位同意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原则上在招聘单位服务期不低于3年。服务期未满提出辞职的,按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具体负责本次招聘事宜,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八、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薛城区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13906372686
监督电话:0632-4485298
附件:
薛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