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宁波市经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27 10:01:02
宁波市经信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经信委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宁波市工业和智能经济研究院)、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市工业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宁波市工业和智能经济研究院),是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局级。主要承担工业经济、智能经济、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工业经济、智能经济、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方案和政策、课题的研究工作;工业经济、智能经济、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相关领域技术标准研制、推广、应用和申报工作;“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与标准研究工作;大数据规划、挖掘分析、产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中国制造2025”专家咨询委秘书处和市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咨询委秘书处的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工作。


  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于2013年3月经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建立,是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的财政全额补助纯公益类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为行政正处级。主要工作职责:承担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相关具体工作;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等公益服务;承担市场化服务企业体系建设工作;帮助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承担全市中小微企业监测分析工作以及推进全市中小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宁波市工业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是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机构规格为行政正处级。主要承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列入管理范围的工业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办法,制定年度离退休干部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有关会议和政治学习;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丰富离退休干部晚年生活;协同有关单位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原行政十四级以上离休干部丧事的有关事宜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备注:(1)职称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且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的不予录用。(3)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认证书,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一律以所学课程为准;已取得凭认证书报名;(4)以上岗位不能兼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或宁波市经信委网站(http://www.nbei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单位,邮件主题请标明“报考岗位+姓名”,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发送至nbascdbgs@126.com,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发送至nbzxqf@163.com,宁波市工业系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发送至nbgyxtfwzx@163.com。要求邮件需包含报名表、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等材料的扫描件。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在接收到邮件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复审资格。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宁波市经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1月25日上午09时至11时,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果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面试对象应持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所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可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宁波市经信委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宁波市工业和智能经济研究院)咨询电话:0574-89188954,联系人:陈老师。


  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4-89183416,联系人:应老师。


  宁波市工业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4-87349620;联系人:徐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467。


  点击下载>>>附件1—4


  1.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3.宁波市工业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4.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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