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招聘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9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白云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27 10:20:49
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为本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招聘人数为9名。聘用前须经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婚姻登记员证,从事婚姻登记窗口服务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没有参与邪教活动,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编制外合同制人员身份,履行编制外合同制人员义务。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本市户籍。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备基本的电子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较好的心理承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流利,能适应窗口服务工作。


  3.能用粤语或英语会话者、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属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按照白云区政府雇员管理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岗位待遇为每年6万元(含工资、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并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17年 10月26日上午9时至2017年10月30日下午17时。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成功后第二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打印准考证:本次报名采用系统自动审核方式,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应于11月1日中午12时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11月4日上午9:00-11:00时(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由广州市专业部门组织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内容为婚姻登记法律法规、综合基础知识、写作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 笔试成绩11月13日12时后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原报名网站和白云信息网(http://www.by.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通过笔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职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则按照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材料包括: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鉴定、学位鉴定、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时间为11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时间:11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现场出面试成绩。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面试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及相关成绩。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及优先考虑条件情况确定名次。


  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的要求全面、客观、准确的进行考核审查。


  五、公示聘用


  对拟录取的人选在白云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注意事项


  (一)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须携带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未有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的考生请提前办理(预计15个工作日)。


  (三)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五)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


  2017年10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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