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宣传文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信息宣传文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前身为湖北省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2003年4月经省编委批复调整规范为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派出院,纳入全省检察体制统一管理,2003年12月11日正式挂牌运行。本院为正处级机构,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职权,依法对湖北省江北监狱、湖北省荆州监狱、湖北省江北农场公安局及其看守所的司法、执法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现办公地址为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101号。
二、招聘岗位、人数
信息宣传文员2名,从事宣传、信息稿件采写,公众微信、内刊编发等工作。
岗位要求:有较强文字功底,熟练使用电脑,本岗位男女不限。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处分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4.学历不限,40周岁以下(有特别文字功底的可放宽限制),法律、中文相关专业毕业或者有相关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自传一份,原创作品(复印件)1-2件,同时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场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
报名地点: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三楼303办公室(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101号)。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聘人员、拟聘人员的资格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经过资格审查后接受面试。面试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写作能力、认知能力、仪表形体、现场反应和口头表达能力进行测试,现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资料审核、现场面试情况,综合确定拟招聘人员,体检、考察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合格方可聘用。
六、薪资待遇
宣传信息文员经过三个月试用期并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月薪3500-4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并根据工作业绩建立收入增长机制。提供免费工作餐、单身宿舍。试用期工资按正式聘用后薪酬的80%支付,正式聘用后办理五险一金。
联系人:周萍:18972167698
张浪:18972167725
荆州市江北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