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阿克陶县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招聘200人公告
阿克陶县2017年为县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补充招聘(聘用制) 工作人员200人简章
为加强阿克陶县社会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网格化”巡逻防控力量,全力加强社会面防控、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经阿克陶县委、人民政府同意,由阿克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为阿克陶县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公开补充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200人(男性180人,女性20人,民族不限),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此次招聘由阿克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阿克陶县纪委、阿克陶县公安局、阿克陶县人社局联合实施。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自愿、服从分配”的招聘原则,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报名考生户籍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在1982年1月1日以后,以身份证为准)
3、报名人员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包含非全日制)。
4、退伍军人报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仅限于2014年至2017年退伍战士),退伍军人须持当地武装部门或民政部门相关服役证明,免试进入体检,体检合格直接聘用。
5、警校毕业生报考学历条件可以放宽到中专(须携带学籍档案)。
6、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7、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8、身体健康无缺陷、无残疾、无传染病、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缺陷,五官端正。具备能正常参加24小时值班备勤、巡逻防控、应急处突等各类勤务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一定的国家通用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10、男性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及以上。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被公安机关列为帮教对象的;
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有过吸毒史的。
3、配偶、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违法犯罪被判刑、劳教或有嫌疑正在被调查、侦查、控制的;
4、不具备24小时值班备勤、巡逻防控、应急处突等各类勤务职责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在各类招聘中弄虚作假的;
6、其它不适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生理原因)。
7、之前在公安系统工作过,被公安系统单位开除、辞退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培训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考生在网上自行进行报名及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的同时填写《新疆克州阿克陶县2017年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政审表》(详见附件1)。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0月29日—11月3日。
3、网上报名人员需经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及政审。网上报名成功人员携报名表、政审表(网上自行打印)到阿克陶县人社局人力资源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已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同底版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政审表应提前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审核盖章。
4、在线报名网址:http://120.68.193.196:88。
5、考生报名经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合格后,可以参加考试。
6、考生资格审核时需缴纳95元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5元、每门考试费40元),以上费用由考生承担。贫困考生持乡镇、社区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可减免考试费用。
(二)笔试考试安排:
1、笔试科目:笔试语种为汉语,汉语答卷,答题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11月6日(星期日)上午10:00;地点:红柳中学。
3、笔试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2017年11月6日晚(视阅卷情况而定),在县人社局信息栏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2017年11月7日上午10:00-20:00,阿克陶县职业高中。
体能测试:体能考试科目为男性100米、1500米,女性100米、800米,参照警察体能要求计算成绩,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四)体检
体检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体检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公安局禁毒大队负责尿检。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要进行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需要递补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可递补一次。
(五)聘用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信息栏公布。
(六)签订协议书
拟聘用人员必须与阿克陶县公安局签订巡逻防控队员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上岗后,因其它原因离岗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培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到县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于2017年11月9日到阿克陶县公安局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同自愿放弃。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组织集中培训。
四、其他事宜
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县人社局、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8-7655104
阿克陶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7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