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荆门职业学院、荆门技师学院招聘7人公告
为促进我市经济创新发展,加大职业教育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荆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12〕93号)精神,荆门职业学院、荆门技师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荆门职业学院招聘汽车系、机械工程系(航天航空类专业)系主任各1名;
(二)荆门技师学院招聘焊接专业、化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艺术设计专业、英语专业教师各1名。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荆门职业学院、荆门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报名者除符合《岗位表》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务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在读高校学生,现役军人;
(四)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我省首个聘期未满的新机制教师。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1.报考荆门职业学院,应聘人员对照资格条件,下载《荆门职业学院等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时间节点,将报名表上传至jmjyzzrs@163.com邮箱。
2.报考荆门技师学院,应聘人员对照资格条件,下载《荆门职业学院等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时间节点,将报名表上传至11687386@qq.com邮箱。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职(执、从)业资格证等材料电子扫描件,原件备查。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日8:00至11月11日18:00;
2.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1月3日8:00至11月12日18:00。
四、考试、体检及考察
(一)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分值均为100分,在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则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若还是并列,则以笔试成绩确定。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分)×40%=加分后笔试成绩。“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加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笔试。荆门职业学院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从事教育工作应具备的公共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等理论知识以及教科研管理的案例分析。荆门技师学院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中的自然科学专技类知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面试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所有证件材料的原件。
(二)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市人社局审定后统一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对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荆政办发[2012]9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市人社局:0724-2332968
荆门职业学院:0724-2336724
荆门技师学院:0724-2389331
附件1:荆门职业学院、荆门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荆门职业学院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