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招聘公告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有关内地民族班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籍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主页(http://www.byau.edu.cn/)。
二、人才引进的基本原则
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数量:1人;专业:不限。
四、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
(二)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辅导员岗位一线工作。
(四)政治面貌要求中共(预备)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至入党积极分子。政治意识强,综合素质较高,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操守。
(五)能熟练使用维吾尔族语言和汉语进行交流。有新疆少数民族辅导员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乐于从事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愿意长期留在我校工作。
(七)有吃苦奉献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等。
(八)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专升本和联合办学学生);硕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时间:2017年10月30日9:00至12月10日16:00。应聘人员需将个人简历及报名表(附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byndxsc@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民族+学历+学校+专业)。
2.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10月30日9:00至12月10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对公告中的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二)现场资格确认
我校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报名表(附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硕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学院、所学专业、毕业时间);
(5)已取得专业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可在本科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8)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维吾尔族语、汉语语言能力,民族宗教政策掌握情况及辅导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录用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复审通过人员,经业务部门审核、学校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七)聘用
1.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六、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平 红 联系电话:0459-6819567
网 址:<http://www.byau.edu.cn/>
E-mail:byndxsc@126.com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开发区新发路5号
邮编:163319
监督电话:0459-681905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纪检委)
八、本方案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学生处负责解释。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 学生处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