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年韶关始兴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始兴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辅警,欢迎有志于公安事业的青年踊跃报名应聘。
一、招聘人数
招聘辅警15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
(二)具有我县户籍的复员退伍军人,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至1997年11月30日出生),高中同等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在4.5以上,身高在1.68米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辅警: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
2.报名地点:始兴县公安局八楼政工办公室,联系电话:3931537。
3.所需资料:《始兴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复退军人证,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4张。报名时需带齐上述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审核报名资料,初步检测身高、视力、五官等。
(三)面试及体能技能测试:由始兴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初定1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政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
(五)跟班试用:经体检及政审合格后,按综合评价成绩,确定聘用初步人员,安排到特警大队进行跟班学习,试用期为一个月。
(六)考核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四、有关事项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月工资2600元(含“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现有辅警待遇。
(二)工作要求: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试用期、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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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公安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