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聘公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由原北京经济学院和原北京财贸学院于1995年合并、组建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学校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和工学等六大学科,是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各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多科性财经类大学。学校本部位于丰台区花乡,地处中关村高科技园区丰台园内,以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红庙校区位于朝阳区红庙,地处中央商务区(CBD),以留学生和成人教育为主。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并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感,身心健康;
2、非北京户籍引进学科带头人应聘者应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社会人员一般应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人事档案在北京市。
二、岗位需求
需求岗位、所需专业、招聘人数等相关信息请参见附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访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haopin.cueb.edu.cn/hr/zhaopin.jsp),在线注册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
招聘计划中所留邮件地址主要用于问题咨询,各类岗位应聘者报名需登录招聘系统在线注册填写简历信息并申报岗位,仅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报名无效。辅导员岗位应聘者需系统注册提交并发送简历至咨询邮箱。
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具体学院(部)联系,辅导员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学生处联系,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咨询请与人事处联系。后续关于招聘遴选的通知及结果将通过招聘网与人事处网页发布,请持续关注。
2、报名时间
专任教师岗位: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
辅导员岗位: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3、岗位要求
参见附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招聘计划”。
(二)遴选程序
1、专任教师岗位
遴选程序分为学院(部)简历筛选、学院(部)面试(试讲)和学校审核。
(1)学院(部)简历筛选
学院(部)简历筛选由招聘部门依据招聘公告中“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应聘者的教学科研情况确定面试(试讲)名单。应聘者可通过登录招聘系统查询审核状态。
(2)学院(部)面试(试讲)
学院(部)面试(试讲)由招聘部门自主对应聘人选进行考察。面试(试讲)旨在评定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方法、科研成果等,主要考察面试人员作为教师的基本素质。
面试组成员包括应聘人员所属学科的教授、学院(部)学术委员主任和党政班子主要成员以及工会(教代会)代表。面试采用票决制确定排序结果,全程录像。考察结果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的1:3上报学校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1:3则按照实际人数上报。学院(部)面试(试讲)审核通过上报学校人员名单将于2018年3月下旬进行公示。应聘者也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审核状态。
(3)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科研成果、学术能力和潜力,采用票决制确定拟聘用人选排序。学校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18年4月进行公示。应聘者也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审核状态。
2、辅导员岗位
遴选程序包括笔试与面试。辅导员岗位遴选相关考试由学生处组织。
(1)学生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简历信息进行筛选,符合招聘公告条件的人员可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以辅导员岗位要求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侧重考察考生对于辅导员岗位的胜任力。笔试成绩将于2017年12月进行公示;考生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3)面试分两轮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辅导员工作相关职业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一轮面试的人员;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轮面试的人员。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则按照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4)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第一轮面试成绩的10%及第二轮面试成绩的50%合计而成,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考试分为部门简历筛选和学校复试。
(1)部门基于招聘公告要求进行简历筛选,通过人员可参加学校复试。
(2)学校复试由人事处组织,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以岗位要求的综合知识为主。笔试成绩将于2017年12月进行公示;考生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人数未达到1:5按照实际人数计算。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3)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计而成,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三)体检和公示
学校人事处、校医院共同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所有岗位人选差额体检,均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的1:3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果人数未达到1:3则按照实际人数计算。
学校审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将于2018年4月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及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10-8395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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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教师岗位正常补充师资招聘计划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事处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