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

来源:21世纪人才网 2017-11-01 10:59:09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0人


  上海市测绘院:20人


  上海市规划编审中心:1人


  上海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上海市地籍事务中心):2人


  上海市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3人


  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上海市环境地质站、上海市地质矿产遥感中心):8人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干部学校:1人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5人


  上海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2人


  二、招聘对象、岗位说明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政治素养较好,思想品德端正,敬业精神较强,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同时,还应满足招聘单位岗位需要设定的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


  (二)招聘岗位说明


  见附件:2017年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职位简章(第二批)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请登录http://180.153.145.189/KSRZ/Recruitment.aspx网上报名,根据提示要求及步骤,如实提供有关信息。谢绝来访。


  2、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50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不超过100KB)。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3、考生应对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4、每个考生只限填报一个岗位。


  5、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11月2日。


  (二)资格审查


  1、由各招录单位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对考生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2、考生请于报名期间登录http://180.153.145.189/KSRZ/Recruitment.aspx查询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11月7日~11月12日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书。


  2、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时间为:11月12日(周日)下午2:00~4:00。


  4、11月17日~11月22日,考生可登录http://180.153.145.189/KSRZ/Recruitment.aspx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仅针对本公告所列岗位有效。


  5、面试考生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并按照岗位招录人数的1:3比例确定。


  (四)面试


  1、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掌握综合知识和业务技能的程度。


  3、12月4日~12月15日,考生可登录http://180.153.145.189/KSRZ/Recruitment.aspx查询个人面试成绩。


  (五)体检


  各岗位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六)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诚信记录等情况。


  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批。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办理手续和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32504291


  联系电话:63193188-13106 64696400


  监督电话:63193188-13082


  附件:2017年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职位简章(第二批)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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