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烟台牟平区公立医院招聘48人简章

来源:牟平政府网站 2017-11-02 09:58:31
  烟台牟平区公立医院招聘48人简章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2017年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烟台市牟平区口腔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年龄须为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6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7年11月5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


  招聘岗位分为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审查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6日-19日


  (二)报名办法: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可登陆烟台市牟平区政务网(智慧牟平网站)牟平区人社局专栏(网址:http://www.muping.gov.cn/shixun/mprsj/index.shtml)下载《2017年度烟台市牟平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于2017年11月19日(含)前发送到相应医院的电子邮箱(报考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报名邮箱:zkmpqzyyy@163.com;报考烟台市牟平区口腔医院报名邮箱:zkmpqkqyy@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招聘部门指定专人报名期间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应聘人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务必本人于2017年11月20日- 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到烟台市牟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烟台市牟平区政府大街532号院内南楼)四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的规定,每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考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的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同类别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2017年烟台市牟平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烟台市牟平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3张1寸同底版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及岗位要求相应的执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护士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相应年限工作证明(含聘用单位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有工作单位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基层服务毕业生除携带上述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


  农村特困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人员提交证明材料,可免收笔试、面试考务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出具不全的不予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初级岗位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招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笔试时间以考试准考证为准。


  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烟台市牟平区政务网(智慧牟平网站)牟平区人社局专栏公布。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4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5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卫生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直接组织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牟平区政务网(智慧牟平网站)牟平区人社局专栏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医院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牟平区政务网(智慧牟平网站)牟平区人社局专栏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等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部门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部门可给予取消本次聘用(考试)资格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机关及招聘单位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牟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4260806(烟台市牟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咨询电话:


  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0535-3397101


  烟台市牟平区口腔医院0535-4286603


  监督电话:0535-4281095(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17年烟台市牟平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2017年度烟台市牟平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烟台市牟平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烟台市牟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