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省嘉峪关市招聘免费师范生公告
嘉峪关市公开招聘2018届免费师范生公告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编办、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教厅〔2011〕8号)和嘉峪关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嘉发〔2017〕16号)精神和工作需要,经嘉峪关市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18届免费师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计划招聘不少于20名,专业不限。面向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甘肃省籍2018届免费师范毕业生以及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跨省2018届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招聘单位,在上述6所重点师范大学设点现场招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2.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具有教师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网站,教育部直属6所重点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市招聘工作专家考核组统一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供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现场填写《嘉峪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报名地点:毕业生所在院校就业指导中心
(三)考核
考核采用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1.面试
通过现场提问、查阅有关证书等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所学课程、学习成绩、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等。
2.试讲
试讲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试讲内容由应试者从中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招聘工作小组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3.综合成绩评定。面试和试讲各100分。综合成绩按面试(30%)、试讲(70%)的权重比例评定最终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提出考核意见。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
考核合格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
(五)体检
由市人社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拟聘协议。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考察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拟聘人员毕业后,由市人社局对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批,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五、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纪律、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峪关市人社局、嘉峪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0937-6225900
市人社局:0937-6789787
嘉峪关市人社局 嘉峪关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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