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科学院兰州化物所招聘公告

来源: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2017-11-03 10:17:38

  2017年中国科学院兰州化物所会计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管理工作需要,本着“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现面向所内外公开招聘财务处会计岗位(管理或辅助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1:总账会计(管理或辅助岗位)


  主要职责:负责账务的登记和管理;负责债权债务清理和催报工作;负责会计档案装订和管理;负责工会财务的核算与管理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2:涉税会计(管理或辅助岗位)


  主要职责:负责票据管理;负责税款核算、申报工作;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和减免税报备;负责网上银行审核;财务印章的保管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会计学、财务管理及相关专业毕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三)熟悉国家财经政策、科学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熟练掌握财会专业及相关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财务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五)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六)有助理会计师证书,有中国科学院ARP财务软件使用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起,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截止日期:2017年12月15日)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


  3.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及工作设想的书面材料。


  (三)应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应聘材料以WORD或PDF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递到相关的联系人(邮件主题栏内请注明:姓名+学历+专业+应聘总账会计岗位/应聘涉税会计岗位),初审通过后需提交相关应聘材料纸质件。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人员组织面试和笔试。


  3.通过初试的应聘者,研究所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


  四、聘后管理


  (一)招聘岗位按照中科院及研究所人员聘用规定进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


  (二)聘用期间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中科院、地方以及研究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同时发送至以下联系人: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财务处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931—4968156


  Email:chenjian@licp.cas.cn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人事处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931—4968168


  E-mail: hr@licp.cas.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18号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邮编:730000


  附件:中科院兰州化物所岗位应聘申请表.doc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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