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四方台区乡镇事业编招聘公告
2017黑龙江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我区乡镇干部队伍需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从全区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乡镇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服务于我区的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服务期且目前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聘期时间以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的时间开始计算,截至2017年9月31日。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
4.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符合考核招聘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持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6张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委组织部(713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至3日,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并公示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
(三)确定拟聘人选
1.确定考察对象。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编办、区人社局共同负责,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有异议的提交选聘领导小组进行审定,情况属实的确实不适合进入招聘岗位工作的,取消其录取资格,不再增补。
3.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公示及录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四方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编制等有关手续,纳入区财政开支,原则上安排乡镇事业编制。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半月内到单位报到,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的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调动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
报名电话:0469—4349017 (区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469—4340366 (区纪委)
中共四方台区委组织部
四方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