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4人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劳动技师学院),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55年,是全国第一所高级技工学校,办学底蕴深厚,具有培养“专科学历+技师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的独特优势。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学院位于美丽的泉城济南,现有槐荫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50亩,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现有8个教学系部,50余个招生专业,在校生1.8万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3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11月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未毕业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dlvt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sdlvtczp@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如:教师30+张三+自动化),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姓名+材料名称(如:教师30+张三+报名表)。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名后扫描)、《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所需材料须填写完整;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告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和实践经验等基本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为通过考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学院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组织人事处网址:http://rsc.sdlvtc.cn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7196585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组织人事处307室
邮编:25002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