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云阳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2018应届生117人简章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11-06 13:32:53
云阳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云阳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和各学科专业知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4.年龄符合相应《一览表》中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日;
5.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6.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自愿在所报考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8.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定于2017年11月18日至25日进行。
1.11月18日上午8:30-12:00参加重庆市2017年西部医药卫生人才大型交流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7年11月18日下午2:30参加考试考核;本科学历毕业生,2017年11月19日上午9:00-10:30笔试,面试时间现场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地点:重庆陈家坪会展中心(具体地点和时间以报名现场告知的为准)。
2017年11月22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jw.yunyang.gov.cn/),公布本次招聘空缺岗位指标。
2.11月24日上午8:30-12:00参加重庆医科大学双选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7年11月24日下午2:30参加考试考核;本科学历毕业生,2017年11月25日上午9:00-10:30笔试,面试时间现场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地点:重庆陈家坪会展中心(具体地点和时间以报名现场通知的为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一览表》中各个招聘岗位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3)《云阳县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4)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须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组按照《简章》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了解考生的各类情况,确定进入考试考核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考核。
各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三)考试考核办法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知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
1.专业知识测试(分值100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提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知识测试。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专业知识测试采取技能实作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10分钟,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实作技能。
本科学历报考人员专业知识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一览表》(附件1),分值100分。
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于专业知识测试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
2.面试(分值100分)
按各招聘岗位指标1:2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四)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及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名单于每一轮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并于本次招聘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jw.yunyang.gov.cn/)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拟签约人选最后一名人选成绩相同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本科学历毕业生按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仍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拟签约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约定违约责任)。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于2018年7月30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和所在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奖惩、学习等情况)交云阳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于2018年7月31日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按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集中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cq.gov.cn/)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学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招聘单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7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二)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所报考的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或辞职,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向县外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三)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云阳县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王孟平:55339503
李宝谦:1888353157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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