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上海杨浦社区工作者招聘171人公告
根据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杨浦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杨委发〔2015〕18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杨浦区于2017年下半年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为街镇各中心社区工作者、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
(二)计划招聘171人,招聘简章详见报名网址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以招聘简章内的具体要求为准)
(一)户籍要求: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三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
(二)年龄要求:
1、社区工作者:女性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女性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政治面貌:
1、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须为中共党员;
2、社区工作者不限;
(四)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 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6日10:00 至11月10日16:00。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报考人员注册登录后,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确认后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明确是否愿意接受调剂安排。
(三)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7年11月15日10:00至11月17日17: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2、本次招聘实行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在考试及招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及信息的人员,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2、笔试范围:
(1)上海市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1+6”文件精神;
(2)社会工作实务(初级)教材;
(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所作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报告主要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11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计分规则:笔试总分100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以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11月27日16:00起在报名系统“成绩查询”板块公布,查询期为5个工作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合格的考生将会收到面试短信,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未通过笔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考生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气质仪表等。
(三)确定拟招录人员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按50%相加,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名,以计划招录数1:1比例确定拟招录人选。拟录用人员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未被录用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宜
(一)体检、考察:拟录用人根据短信通知,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体检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于体检通过者,将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供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二)公示:通过考察人员名单统一在“上海·杨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原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后,与各街道、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杨浦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指导意见执行。
六、报考咨询电话
部门
|
电话
|
部门
|
电话
|
定海路街道:
|
65693094
|
大桥街道:
|
?35120201
|
平凉路街道:
|
65123662
|
江浦路街道:
|
65865203
|
控江路街道:
|
65437111
|
延吉新村街道:
|
65491473
|
四平路街道:
|
65131226
|
长白新村街道:
|
55833623
|
殷行街道:
|
65323214
|
五角场街道:
|
65487102
|
五角场镇:
|
55383620
|
新江湾城街道:
|
55252519
|
区卫计委:
|
25010175
|
区社建办:
|
25033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