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科协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新疆自治区科协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4名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科协所属事业单位新疆科学技术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科技馆主要职责是为国内外各类科技交流活动提供场地和会议综合服务工作;开展科技展教活动,向各族群众和广大青少年普及科技知识;举办各类科技培训;开展流动科技馆巡展等活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原则
自治区科协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招聘岗位
序号 |
单位 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等级 |
招聘 名额 |
岗位基本条件 |
|||||
性别 |
族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
01 |
新疆 科学技术馆 |
1001 |
科技辅导员 |
专业技术岗 |
4名 |
不限 |
不限 |
28周岁及以下 |
本科以上 |
不限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此岗位经常到基层开展“流动科技馆”巡展活动,体力劳动量大并常驻基层,会双语者、男性优先考虑。 |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6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自治区纪委驻科技厅纪检组、自治区科协机关纪委、自治区科协组织人事部对招聘工作全程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自治区纪委驻科技厅纪检组:0991-3680723
自治区科协机关纪委:0991-6386029
自治区科协组织人事部:0991-6386037
七、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科协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科协网(http://www.xast.org.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
(二)报名
自治区科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科协组织人事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18:00(节假日除外)。
6.缴费时间: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18:00(节假日除外)。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11月14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职位咨询电话:(0991)6386037、6386014
10.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1.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7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资格审查通过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科协网(http://www.xast.org.cn)上公布。
(三)考试
自治区科协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1)笔试时间11月18日(星期六),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未携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笔试。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Ⅰ、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Ⅱ、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Ⅲ、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Ⅳ、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科协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公告规定程序及招聘职位具体要求进行。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结果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科协网(http://www.xast.org.cn)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部门:自治区科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4)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7)另交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自治区科协相关事业单位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
3、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1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由自治区科协组织人事部进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题由自治区科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命题。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的,按总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
(5)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40%+面试×60%=100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科协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和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自治区科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自治区科协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科协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自治区科协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科协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1、自治区科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自治区科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自治区科协网(http://www.xast.org.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与原用工单位签署合法用工合同的,须自行与原用工单位解除。
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科协组织人事部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科协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科协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科协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科协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