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广州市南沙区新闻中心招聘新闻主播、报社记者3人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新闻中心为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宣传部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南沙新区报》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与中共南沙区委宣传部合作创办的一张报纸,国内统一出版物编号为CN44-0189。根据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州市南沙区新闻中心新闻主播、南沙新区报社记者编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广州市南沙区新闻中心新闻主播1名,南沙新区报社记者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岗位1:南沙区新闻中心新闻主播1名。
要求:
1、35周岁或以下。
2、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新闻传播学类(研究生专业代码A0503、本科专业代码B050301、B050302、B050304);艺术学(研究生专业代码A050407);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代码B050609)。
3、以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专业为主,具备普、粤双语出镜能力,拥有新闻主播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新闻敏感性强,能够主动发现、发掘新闻线索并积极开展新闻采访工作。(报名需同时提交近期在新闻媒体工作或者实习期间的出镜节目视频2个。材料文件名请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格式注明,发至565276133@QQ.com 邮箱。我单位将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4、沟通能力好,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
5、工作日居住在南沙。
岗位2:文字记者1名。
要求:
1、35岁以下。
2、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新闻传播学类(研究生专业代码A0503、本科专业代码B0503)、中国语言文学类(研究生专业代码A0501、本科专业代码B0501)、政治学类(研究生专业代码A0302、本科专业代码B0302);法学类专业(研究生专业代码A0301、本科专业代码B0301);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专业代码A0201、A0202、本科专业代码B0201)。
3、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新闻敏感性强,能够主动发现、发掘新闻线索并积极开展新闻采访工作。
4、沟通能力好,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
5、能够适应夜班工作,工作日居住在南沙。
岗位3:摄影记者1名。
要求:
1、35岁以下,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有在大型综合类新闻媒体(报社或杂志社)1年以上摄影工作经验者优先。(报名需同时提交近期在新闻媒体工作或实习期间公开发表的个人作品3篇。材料文件名请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格式注明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我单位将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3、具有良好的新闻职业素养和团队精神。
4、沟通能力好、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5、能够适应夜班工作,工作日居住在南沙。
上述岗位需符合的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报考人员需在2017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10时至2017年11月21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未按期按要求完成报名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审核结果将适时通过系统反馈,请考生及时查询。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在2017年11月23日12时至11月24日12时,成功报名的人员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单位提出并说明原因。
四、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3:1(含3: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为3: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四)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南沙人社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招聘公告有广州市南沙区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广州市南沙区新闻中心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