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日照市岚山区财政局事业单位招聘4人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日照市岚山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投融资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岚山区内在编人员和计划内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17年日照市岚山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9:00—11月24日16:00 报名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41号日照银行岚山支行办公楼506室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任免决定书、聘用合同等)、业绩评价材料(荣誉和奖励证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及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上述材料中证件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主管机关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对考生所学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进行审核,专业界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且在学信网上能够查核到的为准。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每人每科40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岗位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对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考生按比例折算后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三)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进行,费用由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六、管理及待遇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在编在职同类人员待遇,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编制空缺情况予以理顺事业编制,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时间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岚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3-261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