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广州市越秀区选调17人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吸引专业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地为促进广州市越秀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广州市越秀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本次共有16个职位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为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能力。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现为公益一类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现聘为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的须现聘为与选调岗位相应职务及以上的岗位。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须提交近2年被选调人单位组织的年度体检报告。)
(六)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七)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相应选调条件。
以下情形不列入选调对象: 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影响选调使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9:00时至2017年11月24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资格审核:将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请考生密切留意。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5.资格复审:面试前选调单位将现场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生需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和短信的方式告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分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选调的,选调单位可视情况从面试合格的人选中依次递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进行。
(四)组织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以及选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进入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不接受前往考察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组织考察期间,本人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如不能出具,视为放弃选调。
(五)确定人选、公示
考察合格后,经广州市越秀区机关进人审批小组审批通过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越秀区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选调人选。
四、聘用及待遇
选调人选确定后即按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享受广州市越秀区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20-83394822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020-83188281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3126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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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越秀区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
3.广州市越秀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