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张家口阳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公告
阳原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 [2011]9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2017年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遵守我国宪法、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本科及以下学历往届毕业生,要求具有张家口市(含县、区)户籍或生源(含其配偶户口为张家口籍的外地毕业生);岗位条件明确要求具有阳原户籍的,以岗位条件的具体要求为准。
(四)专项计划指标仅限于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大学生村官”、“新农村建设者”、“大学生村医”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报考。
(五)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阳原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的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kyy.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17年11月14日至17日共4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阳原县就业服务中心(宏明家电对面),联系电话及传真:0313—7398292,电子邮箱:yyxrsg@126.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须填写《阳原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可从阳原县政府门户网中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户口本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4、资格审查及缴费:经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试报名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限开考比例进行招聘。
6、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划定。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行业职位,将适当予以政策倾斜。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培训班,社会上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2、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及时在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在县政府大院东侧西宁园内公示栏中张贴公布。
3、笔试组织。笔试的组织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试题将委托异地权威机构命题、阅卷。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一般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当天在面试考点及时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进入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进入面试,并及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综合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试题将委托权威机构命制,并从异地选派评委,面试的考务安排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综合成绩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现实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kyy.gov.cn)和县政府大院东侧西宁园内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公示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同应聘者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照应聘单位的经费形式进入相应的编制序列,并实行试用期和聘用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从各类院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其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不得办理调动交流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到计算年龄、工作年限和服务期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以本次考试报名时间的月底为准。
(二)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和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岗位条件表(附件1)中的专业名称以《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为准。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五)本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阳原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政策咨询电话:0313-7398292
监督举报电话:0313-7398053
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