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上海徐汇区招聘177人公告

来源:东方人才热线 2017-11-09 10:33:07
17年下半年徐汇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沪委办发﹝2014﹞47号)、《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徐委办﹝2015﹞45号)等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徐汇区各街道、镇于2017年下半年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和社区工作者。


  “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助理”,作为居民区书记后备人才,协助居民区党组织书记抓好支部建设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做好党员群众的组织发动,结合居民区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协助开展好居民区各项工作。公开招聘人员工作3个月后,考核合格,可定为居民区书记助理,参照徐汇区社区工作者中主管相应级别待遇。


  “社区工作者”,专职从事居民区或街道、镇所属社区党建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综治中心等公共事务岗位的社区服务和管理工作。


  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计划招聘32名,社区工作者计划招聘145名,各街道、镇招聘计划数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3年以上党龄,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勤奋敬业,责任心强;


  4、热爱居民区党的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人际交往能力;


  5、具备较强的基层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一般应有相应的社区或基层管理工作经验以及党务工作经验。


  (二)普通社区工作者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三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者优先;


  4、中共党员或持有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者优先;


  5、具备符合社区工作者岗位要求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交流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良好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 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3日10:00 至11月17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点击进入报名入口)。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报考条件,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明确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根据意愿填报一个街道、镇意向。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报名信息锁定不得更改,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于11月13日10:00至11月17日16:0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街道、镇网上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结束前,报考申请尚未递交送审或网上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通过者可在规定时限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注:报名系统不支持IE9以下版本浏览器


  (三)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7年11月23日10:00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审核


  面试当天,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核:1、考生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报名表”(报名表下方“承诺人”处应由考生本人签名);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考生);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5、准考证;6、根据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时,应确保上述材料真实,并与考生报名信息一致、符合报考条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不得通过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并取消面试成绩。


  (五)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可拨打街道、镇政策咨询电话。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考试由笔试、面试和职业测评三部分组成;社区工作者考试由面试和职业测评两部分组成。


  (一)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助理笔试


  统一组织报考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岗位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础理论、基层党务知识、居民区工作实务、市情区情等。按照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二)面试


  1、面试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考生的自我认知、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气质仪表。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3、面试计分规则:面试总分值为80分,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低于5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再进行职业综合测评。对于面试成绩不低于50分者,从高分至低分排名,以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进入职业综合测评人选。


  (三)职业测评


  1、职业测评包括基本认知能力测试和职业性格测试两项内容,通过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基础知识和能力等资质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


  2、测评方式:职业综合测评通过“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3、测评时间和地点:测评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4、测评计分规则:依据测评结果对每名考生岗位匹配度进行打分,测评总分值为20分。


  (四)确定拟招聘人员


  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与职业测评成绩相加,总分为100分,70分为最低合格线,综合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招聘,高于70分者,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名,以计划招聘数1:1比例确定拟招聘人选。


  五、其它事宜


  (一)体检、考察:拟招聘人选需在规定时间内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于体检通过者,将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生未通过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二)公示:通过考察人员名单统一在“东方人才热线”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三)办理入职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原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后,与各街道、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徐汇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指导意见执行。

 

  六、报考咨询电话


  徐家汇街道:64224568 天平街道:54107306


  湖南街道:64312967 枫林街道: 33638060


  斜土街道:64032622 田林街道: 64703186


  长桥街道:64103418 虹梅街道:64012650


  康健街道:64759506 龙华街道:54121031


  凌云街道:64537108-8304 漕河泾街道:64511668


  华泾镇:54821818—5100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65564545*8109


  政策咨询:64079067


  监督电话:64079062


  附: 《2017年下半年徐汇区各街道、镇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助理、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数》

 

街道、镇

居民区党组织

书记助理

社区工作者

小计

徐家汇街道

2

0

2

天平街道

1

25

26

湖南街道

4

4

8

枫林街道

3

0

3

斜土街道

3

5

8

田林街道

1

28

29

长桥街道

1

30

31

虹梅街道

1

7

8

康健街道

2

10

12

龙华街道

3

10

13

凌云街道

4

9

13

漕河泾街道

5

5

10

华泾镇

2

12

14

合  计

32

145

177


  徐汇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小组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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