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重庆云阳县事业单位招聘175人简章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11-09 10:54:42
  云阳县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规范用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等要求详见《云阳县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且符合《一览表》)中的年龄要求(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即:2017年11月16日);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各招聘岗位的贫困生,限云阳县户籍(含原户口在云阳县,但因高考升学将户口迁至高校的贫困大学毕业生),且现在仍是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或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报考。
 
  (三)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内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程序
 
  (一)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只审核照片,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仔细核对自己所学专业(所学专业必须与《一览表》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要准确选报符合自己条件和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责任及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7年11月17日8:30至2017年11月20日17:30期间登录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113.207.111.112/wsbm/webRegister/index.aspx),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三)照片审核。本次网上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报名通过仅指照片审核符合要求,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的,可在2017年11月21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即可缴费确认参考,统一使用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请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为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18:00。考生网上缴费后(不能只查看自己账户是否扣钱成功)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实是否“缴费成功”,如已扣费,仍显示“未缴费”者,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 023-55129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11月30日8:30起至12月2日8:3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部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 。
 
  (一)笔试
 
  拟招聘岗位指标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均为100分。公共科目测试综合基础知识等内容,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12月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查询。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本《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准考证;(2)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4)考生报名信息表(缴费通过后即可在报名系统上打印);(5)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7)《一览表》(附件1)中允许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岗位,不能提供毕业证,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5)(8)《一览表》中要求的各类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9)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须出具县级及以上扶贫办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0)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单位购买养老保险的依据等相关材料;(11)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按以下办法确定: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1:2的比例,按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取消招聘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招聘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高者确定。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岗位确定
 
  报考乡镇卫生院贫困生岗位的考生,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具体选岗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考察
 
  考察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的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进行复查,对不符合资格条件及相关规定要求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云阳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向县外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报考卫生事业单位部分岗位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7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且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其他
 
  (一)报考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55129700
 
  附件:
 
  附件1:云阳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改)
 
  附件2: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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