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公告

来源:河北人社网 2017-11-09 13:53:26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7年第二批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是河北省省属全日制建筑类高等本科院校,是河北省唯一的专门培养建筑工程高级技术人才的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2013年被教育部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我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类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38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和3个双学士学位专业;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发展学科,5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3个省级教育创新高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009年以来,土木工程专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和建筑学专业先后顺利通过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业教育评估。专业设置涵盖工、管、理、文、艺五个学科门类,工科类专业占专业总数的90%,形成了以建筑产业类学科为主体,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为社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1月6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官网(http://www.hebiace.edu.cn)人才招聘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考生可采取现场报名、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24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具体地点:张家口市经开区朝阳西大街13号。


  电子邮箱:hbjzgcxyrsc@126.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报名。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表及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扫描发送至人事处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报名。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2018年7月前毕业并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5.考试通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由学校人事处确定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由于高学历应聘人员来自全国各地,为减少应聘人员往返次数,减轻其经济负担,学校尽量将笔试与面试安排在同一天或相邻两天进行。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相关岗位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以各专业课程为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不予聘用。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方式。由学校组织面试专家组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以试讲形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考试前,由人事处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考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将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校卫生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hebiace.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hebiace.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总成绩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3-4187655 0313-4187653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


  电子邮箱: hbjzgcxyrsc@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下载》》》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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