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阿克苏地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调剂91人公告

来源:阿克苏政府网 2017-11-09 14:01:57

  阿克苏地区2017年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调剂91人公告


  根据《阿克苏地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中关于调剂的规定,现对招聘岗位中“涉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272个岗位)”的91个空缺岗位进行调剂,具体调剂事宜如下:


  一、调剂岗位


  调剂岗位见《2017年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剂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二、调剂范围与对象


  (一)空缺岗位调剂对象为报考阿克苏地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为合格未进入体检环节且符合空缺岗位专业条件的人员。


  (二)参加阿克苏地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的报考人员中下列人员不能参加调剂。


  1.笔试、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报考人员;


  2.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报考人员;


  3.自愿放弃参加体检、考察、聘用的报考人员;


  4.公示有异议取消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


  5.已被正式聘用的报考人员。


  三、调剂的原则


  (一)调剂工作在空缺岗位范围内进行,调剂人员个人专业条件须符合空缺岗位专业条件。


  (二)调剂依据相同专业调剂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地直、县市医疗卫生岗位顺向、平向的顺序,同时考虑个人原报考岗位、户籍所在地及个人意愿的原则调剂。


  (三)具体调剂时依据相同专业调剂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一征求个人意见并由考生填写《阿克苏地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剂报名表》的方式进行。


  (四)进入调剂范围的人员放弃调剂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调剂,无调剂对象的空缺岗位,将不再进行调剂。


  四、调剂程序


  调剂按照发布公告、确定调剂人员名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体检


  1.体检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另选指定的综合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地直事业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方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须填写《阿克苏地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按程序到相关单位、部门考察,并将《考察表》个人档案一并报招聘岗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地直事业单位。


  基本形式: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


  主要内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必要时可以与考察政审对象本人核实相关情况;并对其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


  考察结束后,考察结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地直事业单位统一报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办公室研究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三)公示


  经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


  在阿克苏地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向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下达聘用通知,印发聘用文件,按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合同认定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聘用通知要求,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到各用人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聘用期为5年,聘用期内不得调离。新聘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为保证调剂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对调剂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在调剂工作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调剂人员在调剂工作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政策解释


  本《公告》由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97-22813063


  监督电话: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997-2122453


  附件:阿克苏地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剂岗位一览表
 


  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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