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阜新市国土招考临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阜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阜新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实施意见》(阜编发[2017]26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名临时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3日(含)至1999年11月13日(含)期间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责任。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编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雇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雇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考临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lnfx.lss.gov.cn/);
阜新人力资源网
(http://www.lnfx.lss.gov.cn/);
阜新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gtzyj.fuxin.gov.cn/)。
(二)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须下载或现场领取《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考临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如实填写后,持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在校期间的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和两张同版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报名,报名所有材料均要求为原件,毕业证书需在学信网进行认证,民办、委培等其他学历需由培养机构出具证明。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雇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
(三)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四)报名地点:
阜新市国土资源局五楼504室(详细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大街48号)。
(五)考生于2017年12月4日凭身份证原件到阜新市国土资源局五楼504室领取准考证。
考生自报名至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招考基本程序
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考临时专业技术人员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雇用等工作程序。招考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一)笔试
1、科目。
笔试一科,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综合试卷。试题内容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考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阜新人力资源网和阜新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统一发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报名时审查的各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阜新人力资源网和阜新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统一公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面试形式为专业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雇用。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所占比例为40%,面试所占比例为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考岗位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雇用或取消雇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和考察中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
拟雇用人员确定后通过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阜新人力资源网和阜新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雇用条件的,取消其雇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雇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雇用。
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雇用和待遇
(一)雇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雇用的人员,签订《阜新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专业技术人员合同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考资格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雇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雇用。
(二)待遇
实行月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扣除保险后每月实发工资约为3000元左右,原已参保人员需将其保险关系统一转至雇用单位,并由单位统一办理“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和雇员本人按比例支付。
被雇用的外地人员食宿问题自行解决。
咨询电话: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8-2680035
阜新市国土资源局 0418-2195150
联系人: 陈秋野 18342809950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