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齐齐哈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齐政发[2009]34号),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报市纪工委报备,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验检测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检验检测人员5人,司机1人,共6人(具体招聘专业及人数见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食品药品相关专业及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司机学历不限。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食药检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广博的知识视野;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以后出生);司机年龄在45-60周岁。
4、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它条件。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齐齐哈尔市人才服务局网站(http://rcfwj.qqhrrsj.gov.cn)查阅招聘信息简章。下载《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同时向检验检测中心人事邮箱(41543646@qq.com)发送填好的《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成果证书等,检验检测中心对报名人员的专业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将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报送纪工委备案。
(2)现场报名。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信息,也可到招聘单位直接报名,报名地点为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97-1号,原交警指挥中心大楼后楼),提交相关材料,将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报送纪工委备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需使用二代身份证。
(3)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为1:1。
(4)本招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网上报名人员实行全程备案审核,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考试
由于检验工作专业性强,为避免招聘人员不能适应检验工作的情况,现将考试内容分为实验操作及面试答辩两部分,须由检验科室主任及业务副所长命题,实验操作及面试答辩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考试总分的分值为100分,分值的权重为实验操作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答辩成绩占总分的40%。
总分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到低排序,如出现分数相同,以实验操作考试得分高者优先。
(二)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试、考核合格后,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规定,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取消资格。
七、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报名电话:0452—2798027
15845612292
联系人:孙伟
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O一七年十一月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