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烟台长岛宇林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8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8名,派遣至县公安局各部门和南长山、北长山、黑山、砣矶、钦岛、隍城、南隍城7个边防派出所,在除公务员岗位和行政执法、涉密等关键岗位外的辅助性岗位工作。
一、招聘岗位职数
具体岗位详见《 2017年长岛宇林劳务派遣公司公开招聘派遣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愿意从事劳务派遣岗位工作;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本人及主要亲属政治历史清白;
3、在长岛有固定住所(黑山、砣矶、钦岛、北隍城、南隍城各边防派出所从本岛有固定住所人员中招聘);
4、年龄20至35周岁(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之间出生);
5、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岗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8、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具有吸毒史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派至公安机关从事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 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长岛县宇林劳务派遣公司(地址:长岛县解放路25号,长岛县珍岛宾馆4楼);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长岛县宇林劳务派遣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5张。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需要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学历认证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等材料,必须在2017年11月10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料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
在职职工报考,需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
4.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个人资料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5.普通职位(A)和普通职位(B)二个岗位之间不能兼报。
6.缴费: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进入且参加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7.报名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3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无人报考的岗位计划取消。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普通职位(A)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普通职位(B)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其中,报考人员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的加15分,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15分,退役士兵加10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烈士因公牺牲证明书、退役士兵证等),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加分。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如考生中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部队退役军人,其次录用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学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学历相同则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考生再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4.体能测评
根据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体测合格人员不够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体测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同一录用岗位出现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除视力另行规定外,其余均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报考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派至公安机关从事辅助性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情形。
(四)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分别进行体测体检政审。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测、体检、政审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六)聘用
体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与长岛宇林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派遣至县公安局和乡镇边防派出所协助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三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四、相关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务派遣单位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实行绩效工资,试用期工资165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19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考勤等)。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警用装备。
五、其它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18653581690
附件:
长岛宇林劳务派遣公司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