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秦皇岛林业局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皇岛市林业局
关于秦皇岛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林业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秦皇岛市果桑技术推广站、森林防火办公室、林业技术推广站,均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主要职责:制订全市果树蚕桑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草案)规程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果树新技术推广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和指令,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险预报和火灾信息;制订全市造林绿化、防沙治沙等管理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并监督贯彻执行、组织指导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选聘的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秦皇岛市林业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秦皇岛市果桑技术推广站、森林防火办公室、林业技术推广站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秦皇岛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1月11日-17日,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11月16日8:30至11月17日17:30。
(2)报名咨询电话:0335-5911016
(3)报名地点:市林业局二楼会议室。(市林业局地址:开发区泰山路238号)
2.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秦皇岛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填写)。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中: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备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及报名材料现场提交,报名表上须贴有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通畅,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由市林业局人事科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24小时内采用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心理素质、专业水平、特长展示等,每人不超过15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体操打分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面试成绩于当天在面试现场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高者、学位高者。体检工作由秦皇岛市林业局统一组织,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要求》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秦皇岛市林业局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秦皇岛市林业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秦皇岛市林业局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335-5911016(秦皇岛市林业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335-3262815(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下载:
1、《秦皇岛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