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秦皇岛市环境监控中心,为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直属的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比对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
2.秦皇岛市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为皇岛市环境保护局直属的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环境应急、评估和检查以及重污染气预警的相关技术性工作;协助组织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破坏事件及重点工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和实施工作,督导检查各县(区)及相关单位做好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日常管理及落实情况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选聘的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硕士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生经批准年龄可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秦皇岛市环境监控中心和秦皇岛市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秦皇岛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1月11日-17日,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此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报名,由市环境保护局人事科受理。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8:30至2017年11月17日17:30。
(2)报名电子邮箱:qhdhbrsk@163.com
(3)报名咨询电话:0335-3628709(8:30-17:30)
2.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填写《秦皇岛市环境监控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或《秦皇岛市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3),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校盖章的成绩单等有关材料影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其中: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影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发送到qhdhbrsk@163.com邮箱,收到回复邮件表示投送成功。电子简历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名字段格式为“姓名+学历+岗位代码”,电子简历上须贴有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收到报名邮件后,市环保局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条件及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24小时内采用电话或邮件两种方式通知本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职业发展潜力、专业水平等。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当天在面试现场及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一天,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上详细告知面试的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以加试形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市环境保护局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 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335-3628709(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335-3262815(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1.《秦皇岛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秦皇岛市环境监控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秦皇岛市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