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乐山夹江县招聘政务服务人员20人公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充实政务服务力量,为我县行政权力相对集中改革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招聘政务服务人员20名,协助我县行政审批机关开展各项政务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户籍在乐山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男女青年,不含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二、招聘岗位
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工作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政治合格;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
(三)具有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热爱政务服务工作;
(四)男,身高1.68米以上,年满22周岁(1995年1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女,身高1.58米以上,年满22周岁(1995年1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矫正视力在1.0以上;
(六)文化程度大专(含)以上;
(七)具有行政法律、退伍军人、行政文秘、仪容礼仪专业毕业生和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者,笔试成绩可加2分;
(八)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3.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政务服务工作岗位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事宜由夹江县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地点设在夹江县政府政务中心办公室(办公楼三楼),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9:00-17:00。联系电话:5688556(办公室)。
报名时需提交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出具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依法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考试通知书》。
(二)考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党的十九大主要精神》、《窗口人员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50分,当日下午公布,公布地点:县政府办公大楼外、县人社局办公大楼外。
2.面试时间:2017年11月19日上午9:30—11:30,面试成绩50分。按照招聘录用人员1.5倍比例(笔试前30名)参加面试,不足1.5倍比例的全部参加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公示:2017年11月23日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公示地点:县政府办公大楼外、县人社局办公大楼外、县政府官方微信、门户网站。
4.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20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因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政审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应由原所在单位出具意见。政审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此而产生的空缺,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进行体检、政审。
五、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面向社会公示5天。用工形式为编制外用工,按合同制进行管理,试用期3个月。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本人与夹江县行政审批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1年1签,到期终止。第二年再视其工作业绩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因政策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解除。
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不低于夹江县最低工资标准。与用人方签定正式劳动用工合同后,按国家规定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夹江县纪委监察局5652212、县委组织部5661451)
七、本公告由夹江县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