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伊春市桃山林业局招聘4人公告
2017年黑龙江伊春市桃山林业局面向社会招录工作人员4人公告
桃山林业局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推动绿色化转型发展储备人才,经党委、林业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及岗位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招录文字综合工作人员4名(党委办公室和林业局办公室各2名)。
二、招录条件
(一)招录的大学生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有文秘经历和写作功底的人员优先考虑(对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的非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人员,酌情放宽招录条件)。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含35周岁)。
4.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从事文字综合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6.户籍不限。
7.已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需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招录: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录程序
1.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9日截止到2017年11月15日
报名地点:桃山林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3室。
联系电话: 0458—2485895
报名方式:应试者根据发布的招录公告,到现场直接报名,现场确认申报资格。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四张(包括电子版),填写《桃山局招录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信息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与事实不符,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进行现场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3.笔试
笔试由桃山林业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文史政等方面综合知识、时事政治(主要是十九大、十八大会议精神以及近年来的时政要闻)。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分值的5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相应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录面试由桃山林业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注重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两部分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到新的工作岗位任职的思想准备、对新的工作岗位的理解和认识、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理解与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与应变能力、人际交流意识与技巧、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值的45%。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名额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5.组织考核
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资格复审小组对考核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政治审核、档案审核等。通过审核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资格审查与考核不合格者,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6.体检
桃山林业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考核合格人选进行常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成绩总分和考核情况进行递补。
7. 研究决定
桃山林业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将拟录用情况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后,确定正式人选。
8.公示
由桃山林业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正式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9.办理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为正式人选办理相关手续后到岗工作。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半年,半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享受林业局编制及工资待遇。
2.招录的大学生,原则上在所招录的岗位培养锻炼时间应不少于2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招录的工作岗位,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桃山林业局面向社会招录工作人员公告》由桃山林业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桃山林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