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秦皇岛抚宁区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来源:抚宁区政府门户网站 2017-11-14 10:14:09
  河北抚宁经济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助力新时代抚宁二次创业新征程,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河北抚宁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15名,其中综合办公室5名,招商合作局3名,经济发展服务局3名,国土规划建设局4名,待人员到位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岗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抚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品质优秀,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良好;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4、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近三年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具体见附件1:《河北抚宁经济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职人员中未满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及在试用期内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不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2017年11月13日-11月19日在抚宁政府网(http://www.chinafuni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过程中各阶段通知、公示等消息均在该网站发布;
 
  2、在抚宁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公开招聘的人事代理教师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名,其他人员个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国土大厦十楼1001房间(迎宾路179号,健康大街与迎宾路交叉口南行100米路东)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以上证件均含原件及复印件),区内在编在职人员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
 
  (2)《河北抚宁经济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名表从抚宁政府网下载,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公开招聘的人事代理教师需填写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开具。
 
  (3)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
 
  4、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抚宁经济开发区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查。
 
  5、领取准考证:于2017年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到秦皇岛市抚宁区国土大厦十楼1001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需携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代领《笔试准考证》另需携带代领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以能力测试为主,每个岗位一张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成绩在抚宁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依据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均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抚宁政府网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入围人员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抚宁政府网进行公布。
 
  (五)考核
 
  依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按下列原则依次掌握:1、面试成绩高者优先;2、有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3、初始学历高者优先;4、大学生村官、服务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优先。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人员,取消资格。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在抚宁政府网公布。
 
  (七)拟聘人选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宁政府网公示。
 
  五、聘用方式及有关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若为抚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保留原身份不变,档案封存,试用期限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留用,不能胜任的返回原单位安排工作。拟聘的其他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与抚宁经济开发区签订劳动合同,凡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中途退出的,均视为弃权,试用期3个月,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2、在开发区薪酬制度改革之前,招聘的抚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执行原工资待遇,其他人员工资参照我区全额事业单位人员执行。待开发区实行薪酬制度改革后,执行新的薪酬制度。
 
  六、相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为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教师队伍稳定,每个岗位仅限聘用一名区内教育系统在编在职人员及人事代理教师。
 
  4、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和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5、在正式聘用前,因考核、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符合递补原则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6、此次招聘过程全程公开,充分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咨询电话:0335—7810289
 
  附件1:河北抚宁经济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河北抚宁经济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抚宁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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