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来源: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11-14 13:52:26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规定,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大街711号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国家下达和本省辖区内的食品、药品、药品包装材料、药用辅料、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检验及安全性评价检测工作。


  (二)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信息中心(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中心)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76号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食品药品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等工作;承担系统内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对主管部门权限内负责查处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关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我局所属2家事业单位共招聘17人,其中,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招聘9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信息中心招聘8人。招聘岗位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年龄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12月1日;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1月14日9:00至2017年11月24日12:00期间,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局机关网站(http://www.hljfda.gov.cn/)的“通知公告”栏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New.jsp)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里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7年11月21日9:00至2017年11月24日12:00期间,登陆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hljfda.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看招聘相关信息,然后登录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org.cn),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资格审查。考生可在2017年11月21日9:00至2017年 11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由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部门为省纪委驻省卫计委纪检组,联系电话:0451-87257075;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缴费。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规定,考生须在2017年11月27日9:00至2017年11月28日17:00期间,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广街41号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干部学校202教室缴纳笔试费用90元。不如期缴纳费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7年11月27日9:00至2017年11月28日17:00期间,凭缴费凭证,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广街41号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干部学校202教室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考生一律使用新版身份证。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其他照片审核不予通过。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研究可适当放宽。


  (4)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0451-88313160;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内容以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日期为2017年12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我局网站(http://www.hljfda.gov.cn/)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各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加分证明材料、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原件现场退还)。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前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4、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与考察环节出现放弃资格的情况,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我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五、纪律要求


  省纪委驻省卫计委纪检组全程参与招聘监督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76号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13室。


  联系人:董老师。


  邮编:150000,联系电话:0451-88313160。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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