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伊宁县司法局招聘80人公告

来源:伊宁县人民政府网 2017-11-15 09:18:18

  2017伊宁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实司法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伊宁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伊宁县司法局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干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应届、历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伊宁县司法局公开招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伊宁县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xjyn.gov.cn/)、伊宁县党建网(http://www.ynxdj.gov.cn/)、伊宁县就业服务超市微信平台、伊宁县零距离微信公众平台、伊宁县电视台公布。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携带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资格审查:现场审查


  报名费:100元/人


  报名地点:伊宁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3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6日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使用国家通用文字,采取闭卷形式答题。


  4.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考场,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面试


  1.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一同入围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入围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六)政审


  考生填报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认定。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所需费用按实收取。


  (八)公示


  拟聘人员审定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福利待遇


  1.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后履行正式入职手续。


  2.实行合同聘用制。合同期为一年,聘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并签订续聘合同。新聘用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县聘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3.新聘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及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工作自觉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若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产生人员空缺,按上一环节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监督电话:


  伊宁县纪检委:0999-4022617


  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999-4051260


  本《简章》由伊宁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普晓明张国勇 沙丽迪娜·乃比


  联系电话:0999-4022632 13629995011


  0999-4050828


  附件1 :职位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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