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盐城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7名公告
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才26条”,广泛集聚重点地区高校院所高端人才和优秀毕业生人才来盐工作,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现就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参加“江苏招才月”系列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共招聘17个岗位,计划招聘17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及招聘现场公告栏。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并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2018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四、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
11月26日,上午 清华大学综合体育馆
11月26日,下午 北京大学邱德拔体育馆
各招聘岗位咨询及联系电话详见《江苏招才月”系列活动
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五、考试形式
各招聘部门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成功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听候通知参加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成绩相同,另行组织加试决出名次)。
2.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部门单位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
七、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1611718(盐城市纪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组)
招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5-88198304(盐城市人社局事管处)
附件:点击下载
1.江苏招才月”系列活动--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江苏招才月”系列活动--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