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考调公告
2017年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作方案
为满足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充实州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管理人员,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增强活力。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和州机编议〔2014〕5号精神,经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研究,现决定面向全州基层公开考调管理人员3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调工作,州扶贫开发办公室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考调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的方式,按照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考调人员、公示考调结果、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三、公开考调职位及名额
州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管理人员3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员达到1:3比例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需作出放弃原有相应身份的承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试用期间未转正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3年在编在职工作时间和1年以上在扶贫、畜牧、州级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经历,事业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适应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无违法违纪记录;
8、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6、公开考调方案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晴隆县、望谟县、册亨县3个深度贫困县和极贫乡镇鲁容乡、165个深度贫困村所属乡镇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考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兴义市机场大道兴义三中对面,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大院州扶贫办107室)。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并同时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
5.2007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事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具有州级人社部门审批意见的《聘用审批表》复印件;
6.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州直单位除外)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一式两份);
7.报考人员交近期(三个月内)白底正装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并填报《2017年州扶贫开发办公室事业人员公开考调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2017年州扶贫开发办公室事业人员公开考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一律取消考调资格。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公章。
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准考证》于2017年11月24日在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发放(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证领取。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与面试。面试围绕当前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命题,主要测试考生对脱贫攻坚基本政策、基本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测试考生对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面试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由主考官现场向考生宣读考题,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考生答题完毕后考官现场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5个分值平均数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前3名确定为选调对象,进行体检程序。如第3名成绩出现并列,则由考官现场加测1题决定入选人员。
考试时,报考者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上午08:20开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08:20未到场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09:00开始面试。
考生成绩在后一个考生答题结束后现场公布。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即在州扶贫办门户网站公布所有考生面试成绩。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9日。11月30日将体检报告报送州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审核。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三)递补:若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一)现场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并在州扶贫办门户网站公示。2017年12月4日,州扶贫办选派3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访谈方式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近两年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纪检部门出具廉政证明。
(二)资格取消: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
(三)递补:参加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时,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参加体检、考察。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2017年12月5日,召开党组会议,经州扶贫办党组集体研究后,12月5日至11日,分别在州扶贫办和拟考调人选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人员,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呈州领导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在公示期间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报考岗位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参加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
十、纪律监督
(一)参加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考调秘密信息的;
2、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
3、协助报考者考试作弊的;
4、违反考察纪律的;
5、因工作失职,影响公开考调工作正常进行的;
6、违反公开考调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二)对违反公开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取消公开考调资格,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调工作的全过程接受州扶贫办纪检组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859—3121068(州扶贫办综合科)
监督电话:0859—3118819(州扶贫办纪检组)
其他未尽事宜由州扶贫开发办公室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一:2017年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二:2017年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名表
黔西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